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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第十章3


  第三节 提供劳务的合同

  一、货运合同(P413-414)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06年综合题)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2006年综合题)

  3、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但以后收货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运输过程中,仍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4、赔偿额的计算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单选题)。

  【相关链接】买卖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P415)

  1、消费保管(保管物为可替代物)

  保管合同成立后,原物及其孳息归保管人所有,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并承担保管物的灭失风险。

  2、仓储合同

  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25:4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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