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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经典复习资料回顾10


第三章 收入

  基本要求:
  理解和掌握收入的确认条件,对实务中发生的复杂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收入能否确认以及如何计量作出合理判断。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区业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并对外销售、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并对外销售、租赁公司对外租赁资产等,都属于日常活动;非日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属于企业的利得。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
  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进行判断。
  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例题1】甲公司在销售某商品时向客户承诺,如果售出的商品在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客户可以要求退货。根据以往的经验,甲公司估计退货的比例为销售额的1%。

  【分析】本例中,对于已售出的商品,甲公司承诺因质量问题可以退货,这说明甲公司仍保留一定的风险。估计退货的比例仅为销售额的1%,表明甲公司保留的风险是次要风险,因此可以认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
  【例题2】甲公司为推销一种新产品,承诺凡购买新产品的客户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对产品使用效果不满意,甲公司无条件给予退货。

  【分析】本例中,甲公司虽然已将产品售出,并已收到货款。但是由于是新产品,甲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这表明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实物的交付而发生转移。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取得商品后,感觉像我的东西――具有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
  取得商品后,感觉不像我的东西――不具有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
对售出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既可能源于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也可能与商品的所有权没有关系。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保留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说明此项销售商品交易没有完成,销售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样地,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可以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也说明此项销售商品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例题3】乙公司采用售后租回方式将一栋办公楼销售给丙公司,租回的办公楼仍作为本公司的办公用房。

  【分析】根据本例的资料,乙公司将办公楼销售给丙公司后,又将其租回仍作为办公用房,表明乙公司能继续对该办公楼实施有效控制,乙公司不能确认与销售该办公楼有关的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销售商品收入满足其他确认条件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通常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如果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例题4】20×1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定甲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340万元。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5:3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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