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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第十九章预习讲义(3)


  第三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一般原则

  企业在确认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例19-16】A企业于20×7年12月6日购入某项设备,取得成本为5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因该资产长年处于强震动状态,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相同。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

  分析:

  20×8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固定资产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50万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10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45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00万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8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450-400)×25%=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20×9年12月31日

  资产账面价值=500-500÷10×2=400万元

  资产计税基础=500-500×20%-400×20%=3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400-320)×25%=2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计税基础为0,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例19-18】A企业以增发市场价值为15 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对B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A企业与B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B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9-2所示:

表19-2                   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

6 750

3 875

2 875

应收账款

5 250

5 250

 

存货

4 350

3 100

1 250

其他应付款

(750)

0

(750)

应付账款

(3 000)

(3000)

0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2 600

9 225

3 375

  分析:

  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期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该项交易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商誉的金额计算如下: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2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25%)1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25%)1 031.25

  考虑递延所得税后

  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1 756.25

  商誉                   3 243.75

  企业合并成本              15 000

  因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当事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的情况下,购买方在免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原计税基础不变。被购买方原账面上未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该项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金额3 243.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零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准则中规定,不再进一步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商誉=15000-12600=240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

    贷:商誉 187.5

  借:商誉 103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1.25

  需要说明的是,在非免税合并的情况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若将被合并方出售时,商誉的价值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初始确认商誉时,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继后期间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商誉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该类交易或事项在我国企业实务中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有关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均会为税法所认可,不会产生两者之间的差异。

  3.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题9?多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B.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C.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D.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特征时,企业应当确认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特征时,企业不应当确认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答案】CE

  【解析】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商誉的初始确认。(2)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25:3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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