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辅导讲义第五章(1)
第一节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诚信2.独立3.客观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5.保密6.职业行为
一、诚信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信原则要求要求会员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不应在明知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联:
(1)含有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2)含有草率提供的陈述或信息;
(3)遗漏或掩盖应当包括的信息,而遗漏或掩盖这些信息将产生误导。
总结:影响报表或审计意见的信息
防范措施:如果会员意识到其已经与上述信息发生关联,则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与该信息的关联;
二、独立
独立,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规行事。在执行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有损于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能够诚实公正行事,并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态度;
2、形式上的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事实和情况,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这些事实和情况后,很可能推定会计师事务所或项目组成员的诚信、客观或职业怀疑态度已经受到损害。
三、客观
客观,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不添加个人的偏见。独立于鉴证客户是遵循客观性基本原则的内在要求,会员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鉴证客户。
影响因素:
1.会员可能被施加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损害其客观性;
2.在制定准则以识别实质上或形式上可能影响会员客观性的关系时,应体现合理性;
3.应避免那些导致偏见或受到他人影响,从而损害客观性的关系;
4.会员有义务确保参与专业服务的人员遵守客观性原则;
5.会员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认为对其职业判断或对其业务交往对象产生重大不当影响的礼品或款待,尽量避免使自己专业声誉受损的情况发生.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一)专业胜任能力
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会员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
事实上,如果会员在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情况下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
没有胜任能力就不能承接业务。
专业服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时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专业胜任能力可分为两个独立阶段:(1)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2)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
(二)应有的关注
在审计过程中,会员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
五、保密
1.保密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对因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而获知的信息予以保密,避免出现下列行为
(1)除非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允许或要求,在未经适当且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向会计师事务所或雇佣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披露由于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
(2)利用因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会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会员应当警惕无意泄密的可能性,特别是向直系亲属、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无意泄密的可能性。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
2.需要保密的范围
(1)现有客户或雇佣单位;
(2)预期的客户或雇佣单位;
(3)终止与客户或雇佣单位的关系以后仍然应当对从这些客户或雇佣单位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3.会员可以披露客户涉密信息的情形
(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且取得客户或雇佣单位的授权;
(2)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包括为法律诉讼出示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会员有义务和权利披露且法律法规未予禁止,比如:接受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质量检查、答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询问和调查、在法律诉讼程序中维护自身的职业利益和遵守执业准则或道德要求。
4.在决定是否披露客户涉密信息,会员需要考虑的因素
(1)如果客户或雇佣单位同意会员披露涉密信息时,所有相关方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
(2)是否了解和证实了所有相关信息;
(3)预期的沟通方式和沟通对象。
六、职业行为
在推介自身和工作时,会员不应损害职业形象。会员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应存在下列行为:
1.对其能够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以及积累的经验进行夸大宣传;
2.对其他会员的工作进行贬低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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